第2种观点: 一、工伤护理费用由谁承担1、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是否需要护理,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对照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工伤职工请人护理。护理费的标准所在省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参照当地同等情况护工标准确定。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是: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伤护理费用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工伤而需要进行治疗、康复、护理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等。工伤护理费用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受伤职工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因此,工伤护理费用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法律依据: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并应当按照规定向工伤职工支付因工死亡及其家属的抚恤金、丧葬费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需要治疗、康复、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的工伤护理费用应当根据其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就医期间的生活费用等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支付。”综上所述,工伤护理费用是可以根据受伤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如有争议,依法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渠道解决。
第1种观点: 护理费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计算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二、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三、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其中,已享受生活护理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第2种观点: 一、工伤护理费用由谁承担1、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是否需要护理,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对照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工伤职工请人护理。护理费的标准所在省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参照当地同等情况护工标准确定。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是: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第3种观点: 工伤家属护理费的计算:1、如果是安排了有稳定职业、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来帮忙护理的,按照亲属的固定收入证明,如工资单上的金额来确定护理费,但不可以高于上一年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2、如果护理的亲属没有工作的,就按照是市场的护工价格来确定。一、交通事故出院后的误工费怎么算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1、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二、交通事故伤者住院护理费怎么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误工费计算: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没有固定收入但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有固定收入但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的,按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如何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5.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6.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成年人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Copyright © 2019- 22dwc.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