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单方签的债务一般不由另一方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法律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因此,夫妻离婚单方签的债务一般不由另一方承担,除非能够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22dwc.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