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老年津贴标准
(一)照护一级的困难对象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6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68元;
3.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
4.上述第2、3类对象中,无子女的老年人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再增加第1类对象标准的20%。
(二)照护二级至四级的困难对象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调整为: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6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0元。
(三)照护五级至六级的困难对象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调整为: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84元。
《上海市老年益保障条例》
第二十六条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由民政部门给予生活救助。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由民政部门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二、高龄津贴流程?
1.受理:条件和材料符合的申请人予以正式受理并启动办理流程;
2.存档:输入计算机,以便查询和存档;
3.核实确认:社区居委会核实、确认,7日内完成;无误后提交街道;
4.街道审核:无误后提交区民政局审批
5.区民政局审批;
6.告知申请人。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0多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为了解决这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中国民政部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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