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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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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不可以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的;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未经军人同意,军人一方也没有重大过错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什么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不允许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夫妻感情未破裂;

(三)双方协议不成的;

(四)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撤诉,没有新情况的半年之内不准起诉离婚;

(五)和军人离婚,军人不同意,无重大过错的不允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哪些情况不允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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