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模板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 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信用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债务以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为质物提供担保或(并)由_______作为甲方保证人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全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3.6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贷款合同模板十
甲方(借款学生):
乙方(贷款银行):
丙方(借款学生所在高校):
丁方(教育厅管理机构):
甲方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为保证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乙方委托丙方、丁方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管理工作。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乙方与广东省教育厅签订的有关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6000元人民币(大写 陆仟元人民币)。(注:不超过6000元的按实际金额填写)其中,学费、住宿费 6000 元人民币(大写 陆仟 元人民币);生活费 0 元人民币(大写 零 元人民币)。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甲方不得挪用本合同项下借款。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从 20xx年 6 月 28 日起,至 20xx年 10 月20xx年 4 个月。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首次执行的利率为年利率 7、2 %。本合同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项下第一笔贷款提款日起每满一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或挪用借款从逾期或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利率计收利息,直至逾期借款归还或挪用行为得到纠正为止。如果同一笔借款既逾期又挪用,执行利率在逾期利率和挪用利率中择其重者。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执行。
(二)借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之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xx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毕业日期的下月1日(毕业日期是指丙方确定的办理相关毕业手续的日期,具体日期为 20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当甲方按照丙方的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与划付
丙方通过乙方代理行将贷款资金划付到甲方个人账户。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即同意乙方代理行按照丙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扣收甲方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条 贷款偿还
(一)甲方应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偿还日期为20xx年10 月20xx年且不与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应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甲方有关违约信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50%;
2、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利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
3、 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四)、(五)、(六)款的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将甲方违约情况告知甲方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或国家有关部门:
a、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b、甲方被所在学校开除,或经学校同意休学、退学、转学,或自行离校而未清偿借款的;
c、甲方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20xx年且不与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乙方、丙方、丁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并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等相关机构;
5、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诉讼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 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协调,直至停止向该校学生发放贷款。
(四)丁方违约责任
丁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向丁方所属部门的上级机构反映情况,并要求所属部门的上级机构予以协调,直至停止向广东省高校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纠纷的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争议应通过各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60天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 义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有关各方应就转让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与其他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二)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 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借款学生):
乙方(贷款银行):
丙方(借款学生所在高校):
丁方(教育厅管理机构):
贷款合同模板十
编号:甲方:甲公司
乙方(受让方):乙银行
丙方:丙银行
鉴于:
甲方、丙方与某公司(简称“债务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甲方委托丙方作为受托人向债务人提供人民币借款资金1亿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标的资产的转让
甲方、乙方及丙方同意:乙方在下述条件满足后应立即受让丙方依据《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向债务人发放委托贷款而形成的全部资产:
(1)本合同生效;
(2)《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且贷款实际发放;
(3)自贷款发放日起100天(自然日)内,债务人未足额偿还本息。在上述条件满足后,乙方即有义务按照甲方的指示立即支付价款。
第二条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及交割
2.1标的资产转让价款金额为《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人未偿本息余额(截至甲方通知日)。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付款通知的当日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2丙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与标的资产相关的文件:《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提款通知书原件、划款凭证等。
2.3自乙方付清标的资产转让价款之日起,标的资产归乙方所有。债权转让事宜由乙方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陈述与保证
3.1各方已经办理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所有内部和外部审批与批准,不违反适用于各方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2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是合法、有效、真实的,标的资产不存在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就标的资产对丙方或甲方不享有任何抗辩权、丙方或甲方未就标的资产行使解除权、抵销权、变更权、中止权及终止权、甲方此前未在标的债权上设置债务负担。甲方、丙方向乙方提交的所有文件均为真实、有效。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并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4.2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收购条件满足后,乙方未按甲方通知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项下的未偿本息余额,并按应付未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一的金额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其他
5.1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如果在贷款发放日起100天内乙方已足额偿还本息,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5.2本合同的部分或个别的条款或其部分内容如果自始或将来成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或其余内容的有效性。
5.3本合同生效后,除非取得各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5.4甲、乙、丙三方之间发生的关于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提起诉讼。
5.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6本合同由甲方、乙方、丙方于20xx年
甲方:
乙方(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