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劳动合同中如何进行仲裁,主要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
1.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规定:“想要仲裁的一方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将申请副本送交另一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7条规定:“仲裁员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事实、证据进行审理,并将仲裁裁决作出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3条:
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
想要仲裁的一方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将申请副本送交另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7条:
仲裁员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事实、证据进行审理,并将仲裁裁决作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