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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结婚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双叮科技网

法律分析:

离婚再结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的户口簿;

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3、双方无配偶证明;

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的离婚判决书。

离婚再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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