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虚开专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专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行为。虚开、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开具管理的规定、不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开具专用及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之行为,从广义上讲,一切不如实出具的行为、都是虚开的行为。不法分子利用虚开的专用用于抵扣税款从而不交或少交,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危害税收管理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