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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手续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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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监护权手续: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权可通过公证变更,需提交相关资料。如无法协商,可通过裁决变更。应支持变更,如一方患病无法抚养、不履行义务、对儿童有不良影响、儿童愿与另一方生活、有正当理由等。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另行起诉,与原离婚案件无关。

法律分析

变更监护权手续:第一,如果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权,变更后有利于儿童生活,可以通过变更监护权协议公证变更。处理该公证时,双方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双方身份证、户籍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儿童户籍簿、出生证

(3)草案变更监护权协议书。第二,变更儿童监护权一般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不能协商,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的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儿童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儿童抚养关系,有以下情况之一,人民应支持变更:

(1)与儿童一起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儿童的;

(2)与儿童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儿童行为,或与儿童一起生活对儿童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岁以上未成年儿童,愿与另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

(4)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离婚后,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或者孩子有识别能力的话,主动提议和对方一起生活的话,必须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要求,与原离婚案件无关,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而是调停协议的纠正,处理原离婚案件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必须作为新案件另行起诉。

结语

变更监护权手续需遵循以下步骤: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权,可通过公证变更协议;提交申请人双方身份证、户籍簿、离婚证、离婚协议、儿童户籍簿、出生证及变更监护权协议书;若无法协商,可向提起诉讼请求裁决变更。根据最高意见,应支持变更若一方患重疾、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儿童、儿童愿与另一方生活、正当理由需变更。离婚后,变更抚养关系需另行起诉,不影响原离婚案件判决,而是处理新情况的纠正。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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