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他人财物8000元以上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包括财物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毁坏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或情节严重。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应予以立案追诉。故意毁坏财物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在于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犯罪行为需要损害重要物品、采取特别恶劣手段或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与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破坏的财产对象不同。
法律分析
一、故意毁坏他人财物8000,怎么定罪的
1、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财物价值达到8000的,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如下: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法律依据:《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结语
根据《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达到8000元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包括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在于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与其他犯罪行为相比,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特点在于其针对性较强,侵犯的是特定财产,并规定了相应的罪名和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印发《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