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双叮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监视居住一年后到期的怎么处理

监视居住一年后到期的怎么处理

来源:双叮科技网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机关、或决定。

一、监视居住应遵守的规定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对于监视居住到期的肯定是会马上解除的,但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监视居住的期限明确规定的时间就是六个月,其实超过了六个月办案机关仍然对自己采取这种监视居住的强制性措施的话,被监视居住的相关人等都是可以通过投诉等这些方法进行反抗的,因为超出时间后,就算是司法部门也没有权利再继续监视居住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22dwc.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