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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房子没有房产证,拆迁补助怎么办?

来源:双叮科技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农村房屋拆迁无房产证规定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会依据很多因素,首先就是土地的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国有的话“出让”要高于划拨;

其次就是你办理了土地证、房产证没有。两证齐全的补偿当然最高,只有土地证和建房许可的其次;没有建房许可的因为无法确认房屋权属面积又要减少补偿。

再就是装修。到时候都是会有专业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的。

征地补贴的标准又因征地的原因不同而有差别;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拆迁的,价格一般在评估价上下浮动;因商品房开发建设的,一般由双方商定,价格浮动很大。关于建房证的补办,要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因地域的不同差别很大

以上是农村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的解答

【法律条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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