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现代都市农业形式多效能特征
随着社会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世界的许多城市面临着生态、食品安全以及持续发展的危机。为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给市民提供安全食品和优良的生活空间、保护农耕文化,现代社会开发了都市农业。都市农业就是在城市经营农业,这种经营模式是在近代都市农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古代都市农业有很大不同。古代都市农业的经营项目多为城郊猎场和城市园林景观,故它只有休闲娱乐功能。在古代人类尚未形成在城市发展农业和利用农业发展都市的观念,也没有意识到城郊种养、猎场经营、园林景观建植本身就是农业经营行为。。1919年德国开始建立“市民农园”,在城里开发供市民自给自足的小菜园,并制定了“市民农园法”。[1]为了推动现代都市农业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我们将现代都市农业的定义、普适性经营形式以及多效能特征介绍如下。
一、现代都市农业的定义
(一)都市农业的定义回顾
现代的都市农业概念最早出现在1930年出版的《大坂府农业报》上,但作为学术名词则最早出现在日本学者青鹿四郎1935年发表的《农业经济地理》一书中。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开始研究都市农业理论,最早把都市农业表述为“城市农业区域”或“城市农业生产方式”。1977年,美国农业经济学家艾伦·尼斯在《日本农业模式》中,明确提出“城市农业”(UrbanAgriculture)概念[2]。都市农业术语出现后,农业经济学、农村社会学学者纷纷探索都市农业的本义。(1)美国农业经济学家欧文·霍尼(1950)认为都市农业是在都市周边地区的都市楔形农田上进行的绿地建设和发展园艺业、果林业[3]。(2)德国学者史密特(1996)将都市农业定义为一种位于城内或环城区的产业,它生产或养殖、加工或运输各种食用和非食用的产品,然后使用城市或城市周边地区大量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产品和服务,反过来为该城市地区提供大量人力物力资源以及产品和服务[3]。(3)德国学者穆斯蒂尔(1998)将都市农业定义为在城市或城市周边地区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4]。(4)中国学者俞菊生(1999)认为都市农业包括城市内镶嵌插花状的小块农田、庭院和阳台绿化、城乡结合部的近郊农业、远郊甚至环大都市经济圈在内的适宜大都市市场需要的农业[5]。(5)中国学者张强(1999)认为都市农业是地处城市郊区的农业以及市区扩展而划入市区的农业[6]。(6)中国学者宋金平(2005)认为都市农业是处在大城市边缘及间隙地带,依托大城市的科技、人才、资金、市场优势,进行集约化农业生产,为国内外市场提供名、特、优、新农副产品和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并具有休闲娱乐、旅游观光、教育和创新功能的现代农业[7]。(7)中国学者成(2005)认为都市农业是分布在城市内及其周围地区或者大都市经济圈内,紧密依托城市、服务城市的特殊形态的农业,是以生态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市场创汇农业、高科技农业为标志,以园艺化、设施化、工厂化生产为手段,以大都市市场需要为导向。融生产性、生活性、生态性于一体,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现代农业[8]。
如上定义有个共性,就是强调都市农业的地域性和经济活动类型。从这个角度讲,可以把德国学者穆斯蒂尔的定义看成是这类定义的高度概括。但是,如果从概念体系的内部结构完整性和外部功能配合性的要求来衡量,这这些定义都存在明显的不足。从内部结构完整性来看,这些定义都丢失了都市农业的主体、生产目的、生产种类、产品等核心内涵;从外部功能配合性来看,都没有与城市生态环境、食物供应系统、乡村农业等相关概念建立配合关系。为此,需要对都市农业概念进行重新界定。
(二)都市农业的新定义
受如上定义的启发和满足概念界定的内部结构与外部功能要求以及转变传统农业发展方式的需要,我们将都市农业界定为:一种发生在市内或市外周边地区的,由城乡居民经营的,能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能为市民提供劳动就业和农业教育机会、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促进城乡社会协调发展的多效能农业生产模式。这样界定现代都市农业,能引导都市农业朝着多效能方向发展,使都市农业走上科学发展轨道。其合理性如下。
(1)这种定义强调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现代人只有转变常规农业经营方式,才能消除农业的负外部性效应。现代社会在都市区域开展农业生产,就是要转变农村地区破坏生态环境、缺乏人文关怀的常规农业经营方式,挖掘农业的经济功能、生态功能、人文功能和社会功能,使农业成为改善城市生态、为市民提供安全食品和优质生活空间的产业系统。
(2)涵括了目前出现的都市农业的所有经营类型。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地都市农业出现了种植农业、养殖农业、楼宇农业、园林农业、观光农业、农家乐、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教育农业等经营类型。都市农业概念应该涵括这些经营类型。
(3)概括了都市农业经营主体。现在从事都市农业的人不仅是城郊农民,还有市内的园林园艺工人、居家赋闲的退休市民、城市家庭主妇等。我们在定义中用“城乡居民”一词概括了这些都市农业经营者,强调了都市农业的经营主体。
(4)规范了都市农业的生产区域。都市农业应该特指在城市区域进行的各种农业生产。界定都市农业概念必须确定其区位范围和地理空间。如果都市农业定义不限定在城市区域,在实践上会产生许多误解,在操作上难以与乡村农业划定边界,也不便于都市农业的行政管理。所以,在定义中突出都市农业的生产区域是必要的。
(5)突出了都市农业的多重功能和产品特性。都市农业能为城市提供生态环境、安全食物、劳动就业、休闲娱乐场所、环境与农业知识教育场所;提供强身健体、愉悦身心、缓解精神压力、陶冶情趣的生活方式。这些产品与服务以及生产功能是都市农业区别乡村农业的一个根本特点。
二、现代都市农业的经营形式和经营现状
作为城市区域的农业发展方式,都市农业应该成为一种产生经济、生态、人文、社会效益的农业发展方式和发挥经济、生态、人文、社会功能的农业发展方式。自现代都市农业兴起以来,世界各地出现了新奇各异的多效能的都市农业经营形式。
(一)都市农业主要经营形式
(1)郊外生态防护林业。这是人类为了调节城市气温、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治理洪涝灾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城郊地区开发的一种都市农业。这类经营领域在食物短缺的时空环境里不受重视。在过去,许多城市郊区本应成为生态防护地带,但被一座座工厂、养殖场和一块块蔬菜基地所占领。结果造成城市周边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表和地下水枯竭、空气质量下降。有了这些教训以后,人类才重视郊外生态防护林业。如近年,法国用财政在一些城郊山区和岛屿建立了7个无住户的国家级自然生态保护区[9]。近些年我国一些特大城市也开始重视这种都市农业。如北京,在2005年制定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中提出,将重点支持京津风沙源治理、建立第二道绿化隔离带、营造水源保护林;又如上海,在“十一五”规划中也提出,要把上海城郊结合部建设成为城市的绿色屏障、安全空间、城市生态补充基地。(2)郊外食物农业。这是建在生态防护林业带和城市之间的,给市民提供安全粮食、蔬菜、水果、肉食蛋禽、奶制品等食物的一种都市农业。其经营领域包括蔬菜种植、粮食生产、家禽家畜养殖、水果种植、食品加工等。由于市民需要足量的、安全的食物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因而郊外食物农业将向生态化、优质化、集约化、工厂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另外,发展郊外食物农业,要以都市市场为轴心、要注重资金、智力、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要注意引进工业生产管理技术和生物技术以及信息技术,尤其要以生产优质安全的高档农产品为经营目标。只有这样郊外食物农业才能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
(3)城市园林园艺农业。这是都市农业服务城市的主要表现,也是人类通过农业手段为城市提供绿色空间、园林景观、绿色公共活动场所、优质空气的重要领域。这种农业活动有悠久历史,自古以来,人类就重视城市园林园艺建设。现代市民把城市园林园艺美化视为都市农业的重要领域,并利用园林园艺工程美化城市空间。如法国,用绿篱带将住区与工厂、高速公路及污染区隔开,以营造宁静、清洁的人居环境;一些新城刻意保留部分农业用地,在城内种植蔬菜和花卉,制造农业景观。巴黎大区在城市规划中划定了自然保护区和农业保护区,提出要将农田、河谷、森林、公园等绿色空间联结起来,形成贯穿整个大区的绿色脉络[10]。城市园林园艺农业包括郊外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和市内绿化、美化工程两大领域。前者是城市园林园艺农业的初级产品生产过程或原材料供应过程,生产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农村。后者是城市园林单位或郊区园林园艺公司将郊区的林木、草皮等其他植被移栽到城市住宅区、街道和道路两旁、街心花园、市内公园以及其他绿化地带的过程。两者是园林园艺市场的供求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郊外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是市内绿化美化工程的基础,为城市绿化和美化生产源源不断地供应原材料;市内绿化美化工程是郊外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的价值体现,为郊区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提供了强大需求。城市园林园艺农业发展过程就是这两种生产的协同过程。
(4)城郊旅游农业。。但世界各国对其称呼不同,德国叫“度假农庄”;日本叫“度假农业园”;澳大利亚叫“休闲牧场”;奥地利叫“农家旅游”;韩国叫“观光休闲农园”。它有农业公园、观光农园、体验农园、教育农业等四种经营形式。农业公园就是经营者在农业生产中融入城市公园经营元素,将农业生产场所转变为城乡居民观赏、游览的城郊公园;观光农园就是城郊农户将农业生产和农作物生长以及农产品观赏或采摘活动成片开发为供市民旅游的场所;体验农园就是城郊农户用租种方式将耕地转化为供市民体验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业劳动乐趣的场所;教育农业是郊区农业经营者或市为了给城市孩子提供一个了解农业知识和农业生产过程的机会而开发出来的都市农业经营模式。城郊教育农业是在城市传播农业文化的主要形式,但经营方法各不相同。如日本是把城市子女送到郊区农户家寄宿并参加农业劳动;法国将其作为农业职业培训方式。法国规定凡从事农业者都要在教育农场接受农业职业教育培训,为此建有1000多家教育农场,并受制国家农业部门职业培训中心。法国的城郊教育农业效果比较好。
(5)市内楼宇农业。这是城市内的居民在城市楼宇间可用空间里从事种植和养殖的多功能农业经营方式。楼宇农业的产生源自市民对田园生活方式的向往和对住区生态环境的高要求。世界上解决了食物保障问题的市民一般把从事楼宇农业作为调节和美化生活的手段,而处于食物供应短缺状态的市民一般把发展楼宇农业作为家庭食物供给的一条途径。但是在农业生产受到工业化污染的情况下,一些市民也重视楼宇农业生产,将它作为解决食物安全的一种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市内的楼宇农业成为城市食物农业的一部分。市内楼宇农业根据生产地点不同,有多种经营方式:第一,自家庭院、阳台、楼顶甚至外墙等狭小空间的绿化与美化种植,包括室内、阳台、庭院种植观赏性植物和水果植物、盘载蔬菜、小动物饲养,室外墙壁植草和藤蔓植物种植;第二,楼盘间空的绿化和美化种植,包括种草、植树;第三,旅馆饭店接待大厅的美化种植,包括移动的盆载植物和固定的植物装饰;第四,社区公共活动空间的绿色种植,包括街道绿化美化种植和钢架吊盆蔬菜种植。
(6)都市文化农业。这是农业经管者借用文化产业经营技术,通过开展文化活动促进当地农业发展和利用农村文化资源,给市民提供优质农产品、文化旅游服务、农业手工艺品、农村文化产品,从而获得较高经济收入的农业经营形式。主要有四种经营方式:第一,民俗旅游。这是经营者以民俗事象为经营内容、以文化旅游社区为经营空间,为市民提供旅游服务的文化农业经营形式。都市发展民俗旅游具有优势,因为都市人多,旅游服务需求量大,而且交通区位好,所以都市民俗旅游发展比较快。第二,农耕文化展览。这是经管者按照农业发展历史线索通过实物和文字资料将农业文化在展览馆展示出来的文化农业经营形式。这种经营项目具有较强的农耕文化传承价值,我国已出现这种都市农业经营方式。第三,农产品展览。这是经管者借助会展文化,在城市空间和特定时段,举行的农产品交易活动。世界各地许多大城市年年举办农产品展览会。第四,节庆农业。这是经营者利用节庆活动促进农产品销售和发展农业经济的经营形式。。
(二)都市农业经营现状
国外比较重视都市农业,发展比较快,形成了一定规模,在解决粮食安全方面发挥出特殊功效。有专家估计,目前全世界有8亿人口从事都市农业经营,其中的2亿人口从事销售,他们中有1.5亿人是全职的(Smitetal,1998)[11]。由于世界各国的食物供应水平不一样,各国经营都市农业的重点领域不同。
在农业欠发达国家,不仅从事都市农业的家庭很多,而且主要从事食物生产。如生活在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和赞比亚等国城市中的6.5亿市民中,就有2.5亿人通过都市农业获得部分食物。都市农业不仅是粮食短缺国家的市民解决食物自给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他们提高农业食物品质的办法。如有专家称,在哈瓦那,城市菜园明显提高了农户家庭及其所在社区的食物数量和质量(尼科·巴克,2005);在低收入家庭消费的食品中,城市家庭食物自产比例不断提高。有专家统计,在东雅加达市,市民家庭食物自产达到18%;在坎帕拉市,市民家庭食物自产达到60%;在内罗毕市,市民家庭食物自产已达到50%(Mougeot,1994)[11]。
在发达国家,都市农业的重点是生态恢复和生态保护。如英国想通过发展都市生态防护和园林园艺农业措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目前英国在20多个城市的原用于工业生产的土地上实施所谓的“城市农庄计划”。如德国采用生态保护农业措施恢复城郊矿山废地生态,如埃森市将城市内原来用于煤矿开采的土地转变成为都市农业规划用地,在废地上发展都市农业,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又如城市国家新加坡就是通过发展都市农业,不仅改善了国家生态环境,把新加坡变成了世界著名的花园国家,而且已经改变了国家农业食物生产短缺的现象,实现了肉类供应完全自给和25%的蔬菜的自给(Smitetal,1995)[12]。在我国都市农业发展比较全面。郊外生态防护林业、郊外食物农业、城市园林园艺农业、城郊旅游农业、市内楼宇农业、都市文化农业等具体经营领域,在我国都不同程度的得到了发展。我国的省会城市都建有郊外蔬菜生产基地,为市民提供了丰富的新鲜蔬菜,甚至为城市超市提供一定数量的有机农产食品。我国一些特大城市还建设了郊外生态防护林体系。基本上所有大城市都兴办了旅游农业,尤其是农家乐几乎每个大城市都有。一些特大城市还发展了文化农业,如北京有316个郊区行政村开展了民俗旅游,民俗旅游接待户达13819户。北京房山区的韩村河村于2003年就修建了500多平方米的农耕文化展览馆;大兴区的庞各庄镇于2004年建起了占地面积2.3万余平方米的国内首家西瓜博物馆。大兴区于1988年首创性举办了西瓜节,到此已举办18届;大孙各庄镇举办葡萄采摘节;北务镇举办蔬菜采摘节;李桥镇举办西甜瓜采摘节;北石槽镇举办鲜杏采摘节;龙湾屯镇举办果品采摘节,他们以节庆方式招揽人气,以城区市民的广泛参来实现农产品的促销。现在北京农产品文化节已成为全国各市仿效的范式。
三、都市农业的多效能特征
都市农业是现代多功能农业的一种,能产生经济、人文、生态、社会效益,能发挥经济、人文、生态、社会功能,具有多效能特征。
(一)都市农业的生态效益与生态功能
都市农业的郊外生态防护林业、园林园艺业、农作物种植,向城市提供绿色生态环境、绿色的生态屏障、绿化隔离带,营造绿色景观,保持清新宁静的生活环境。都市农业还可以防止和减轻都市外来不利因素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与危害。都市农业与市内园林绿化美化农业一起还扮演着城市清道夫的角色,不仅大量地、持续地接受、储存、消纳、降解、净化都市排出的气、水、固体废气物,而且将城市中大量排出的食物残渣及其他生活垃圾通过农业的有效利用变为资源,从而减轻对环境的损害,保持城市的正常运转。同时都市农业减弱了城市的热岛效应,防止市区无地扩张,维护了农村地面自然景观。市内楼宇农业还扩大了城市种植空间,促使室内氧气与二氧化碳得到平衡、能增加空气湿度、降低室内温度、吸收空气中被污染的灰尘和废气,帮助市民建立了一个宜居的小气候。就北京城郊食物农业产生的生态效能来说,2002年仅京郊农田生态系统在调节大气成分方面就产生了49.3亿元生态价值;在净化环境方面产生了109.63亿元生态价值;在蓄水方面产生了6.03亿元生态价值;在生态服务方面产生了293.4亿元生态价值[13]。
(二)都市农业的经济效益与经济功能
由于都市农业具有经济上的区位优势、接近城市市场、拥有庞大的购买力旺盛的消费群体、具备走集约经营和发展设施农业所需的资金、技术、土地、劳动力、信息等生产要素,而且产业分工比较发达,所以,都市农业的经济效能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1)极大地提高了农户的增收能力。根据文化等人的研究,北京从事都市农业生产的农户人均纯收入,2002年为5880.1元,2003年为96.3元,其增幅为约91%。这种水平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根据近些年的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统计,我国农民的年均人平纯收入不过3000元,只有北京郊区农民年均人平纯收入的50%;全国农民年均人平纯收入增幅约为20%,其增幅能力不到北京郊区农民的一半[14]。(2)促进了城郊第三产业发展。都市农业直接促进了郊区农村旅游业、物流业、畜牧业、种植业的发展,间接促进了郊区农村交通运输、通讯、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推动了郊区农村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发展,对周遍农村地区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辐射作用。更主要的是都市农业提高了农村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在农业走上设施化生产、精确化生产、优质化生产轨道方面起了促进作用,改变了农业经营落后面貌。以北京都市农业为例,到2003年为止,农机化程度达到70.4%;设施农业面积达到9.06%;节水设施控制面积达到81.2%;农户计算机拥有率达到16%。这是乡村农业无法达到的[15]。
(三)都市农业的人文效益与人文功能
都市农业的环保生产相对常规农业的化学化生产,使农业具有了人文关怀特点和人文效能,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提高了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都市农业为市民提供了享受田园生活和从事养生劳动的机会,丰富了市民精神生活、锻炼了市民身体,加强了市民生活保健,提高了市民的幸福指数。(2)改善了市民生活环境。都市农业通过农业生产改善了城市空间结构、降低了城市污染,促进了室内外的碳氧平衡,为市民创造了宜居环境。(3)满足了市民的食物安全需求。都市农业为市民提供蔬菜、粮食、肉奶、水果等食物,丰富了城市食物供应。同时通过生产无公害的、绿色的甚至有机产品,为市民提供了安全的、优质的、有营养的农业食物,减少了“病从口入”的概率,为市民身体健康建立起了食物保护屏障,满足了市民对高品质食物的需求。(4)传播了农耕文化、改变了市民文化结构。都市农业通过发展会展农业、体验农业、教育农业,较好地向市民尤其是年轻人传输了农业知识、农艺、农耕精神,直接促进了农耕文化的传播。同时也提高市民对农业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另外都市农业通过发展楼宇农业、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采摘活动,使市民的审美文化和认知文化发生结构性变化。
(四)都市农业的社会效益与社会功能
都市农业是沟通城乡的产业形式,具有较强的社会效能:(1)都市农业利用工业社会提供的物质设备和生产技术进行农业生产,和在工厂内从事园林园艺生产,使得社会的第一、第二产业得到有机结合。(2)都市农业使农民进城,在城市内部进行农业生产;同时为市民下乡旅游提供休闲娱乐场所,为市民体验农业提供耕地,促进了城乡居民的直接互动,有利于市民与农民的结合。(3)都市农业加速了工业文化和农业文化、城市文明与农村文明的交流,这有利于消除城乡居民的文化隔阂,为城乡一体化奠定了文化基础。(4)都市农业为城市家庭妇女提供了新的工作机会,使她们通过都市农业更好地控制家庭资源,提高了低收入城市家庭妇女的地位。(5)都市的设施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吸收了城市剩余劳力,如达累斯萨拉姆的都市农业在1999年为城乡35000个家庭提供了工作机会;内罗毕的都市农业在1999年为15万个家庭提供了工作机会;哈瓦拉都市农业在1999年为城乡居民提供了3万个带薪工作机会,缓解了城市就业压力[16]。(6)都市农业加速了逆城市化进程。逆城市化是城市居民把自己的居住地向城市郊区转移的现象,这有利于对缓解城中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生态恶化问题。都市农业为市郊社会公品的生产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加速了市郊交通、教育、供排水系统、电力、公共休闲场所的建设速度,有利地吸引着市民向郊区转移。所以,都市农业是我们解决城市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生态恶化等社会问题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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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种子经营管理方法
1.加大种子行业的管理,完善种子市场管理
只有对种子经营人员下发有效的相关证件。才能对种子经营行业进行有效的管理。还可以对种子生产进行质量的检查。等等都可以从根本上维护种子经营市场的秩序并杜绝种子经营行业隐患。加强种子的品种管理。提高种子的质量目前种子市场的状况还是比较繁杂的,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种子经营市场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致使种子经营行业出现了非常多的问题。因为种子经营市场有过多的种子品种,农民在种子选择上也会随之有很多的问题。
2.种子管理系统要保障农民的权益
要想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那么种子管理部门就要对种子品种的管理做出相应的管理模式。对生产种子的企业所生产出来的品种进行详细的检查。并将相应的检查结果公示给大家,让大家知道种子品种的好坏,从而在选择的时候来区分种子的优劣。从而防止农民的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对于有些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检查就发售的种子企业,一定要加大打击力度,严防没有经过检验的种子上市。种子管理部门还可以帮助质量好的种子去做些宣传,使农民在选择种子的时候,可以选择更好的种子,保证了农民购买种子的质量。种子监管部门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更好地维护农民的自身利益。
3.提升种子的管理水平,完善种子管理体系
种子管理的相关人员在对种子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遵循相关法律条例去进行。在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根据法律所注明的管理方法去实施管理。从而更好地做到种子管理工作。种子管理人员在保障农民自身利益的前提下还可以去对种子的种植质量去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的种子一定要严肃管理。种子管理人员在执法的时候。一定要加强执法的力度。并不断的更新种子管理理念。对目前好的管理方法去学习,从而提升种子质量的管理体系。
二、种子管理部门应提高执法力度
1.种子管理人要有责任感
对于现在的种子管理体系,种子管理人员一定要做到认真服务,并具有很强的责任感。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的维护农民的自身权益不受到侵害。在农民种植种子的过程中,种子管理人员一定要对农民讲好种植的时间以及方法还有施肥多少等相关的问题,避免农民在种植过程中因为种植方法的错误而导致的损失。种子的管理的执法人员必须要认真的去进行执法,避免人为的错误而对农民的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筛选种子管理人员要严格
种子的相关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素质。在进行种子管理的时候,必须要热情的为农民解答问题,并对种子的优劣等相关问题对农民做出相应的告之。进自己最大的能力将农民的损失降到最低。只有这样,种子管理人员才能慢慢的在农民的心中树立起合格的执法者的形象,在种子管理人员应聘的时候,必须要严加对执法人员的筛选,必须要选择一名具有正义感、责任心而且作风优良的的人员去上岗实用。只有正确的对执法人员进行筛选,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自身权益。尽最大可能为农民创造最大的利益。
3.种子管理人员要将种子质量放在重心
现在的种子管理模式大多都缺少法律模式,因此在种子的经营管理中,需要将种子质量的责任落实法制,建立起全面的种子质量监督系统。充分的利用种子的基础等方面,让农民可以买到放心的种子。并利用法律等规范种子的质量,从而提升种子的质量,使企业在种子经营的过程中,买到安全的种子,做到放心购买,又保障了自身的利益。
4.种子管理的执法部门可以帮助种子生产企业树立自己的品牌
种子执法部门在平时执法的同时,还要积极的帮助种子生产企业树立起自身的品牌。并用自己的品牌彰显出自身产业的种子的质量,以逐渐创建起良好的口碑。这样有利于农民在购买种子的时候可以区分出种子的优劣。从而购买到质量优良的种子。在树立种子生产企业的时候,企业也已通过对种子的包装以及宣传等方面入手,这样有利于农民更方面的了解种子生产企业的标志性种子。经过以上的方法,农民慢慢的就能区分去种子的优劣,从而在第二年种植的时候,去购买更好的质量优良的种子,随着时间的推移,优良的种子生产企业也会在农民的心中树立起标志性的形象。
5.种子管理执法部门应帮助农民充分利用法律
1.1农业产业化经营效益明显
2014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9.4亿元,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35元,增长1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9723万元,占生产总值的10.34%。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23万元,占生产总值的13.72%。
1.2特色主导农产业规模初具
2014年,全县天然橡胶累计种植面积22万亩,开割面积8.7万亩;茶园总面积5.2万亩,目前可全部投产;甘蔗种植面积2.万亩;建有2个稳定的西盟米荞良种繁育基地0.5万亩,原粮基地常年稳定在2万亩。通过抓企业带基地,全县初步形成三大产业带。;以勐卡镇、新厂乡为核心的西盟米荞产业带;以西盟昌裕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白糖加工厂半径在30公里范围内的中课、勐梭2个镇为重点的甘蔗产业带。
1.3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不断壮大
一是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全县龙头企业从无到有,现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个,分别是西盟昌裕糖业有限公司、云南农垦集团西盟有限责任公司、西盟富民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实现加工产值7778万元,销售收入7773万元,带动农户5385户,户均增收10134元。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密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方式已经初步形成。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迅速发展。累计农民专业合作社69个,较2013年增加18个,增长35.29%,其中种植业56个、养殖业10个、其他行业3个,合作社成员总数9359人,带动非成员农户3105户。合作组织已成为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载体,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生力军。
1.4农产品加工业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全县已建成橡胶初制加工厂3座,年生产能力达万吨以上。2014年全县加工干胶7385吨,实现产值8094万元(按每吨1.1万元计算),约占全县生产总值的8.61%;二是糖厂日可处理甘蔗150万公斤,2013/2014年榨季产白糖9317吨,产酒精479吨,实现工业产值4029万元,约占全县生产总值的4.29%;三是西盟米荞加工从无到有,于2005年由西盟县农业局开始粗加工,2009年由县供销合作社接管,2014年加工西盟米荞160吨,实现工业产值560万元,约占全县生产总值的0.6%。四是建有茶叶加工厂52家,2014年加工茶叶2608吨,实现工业产值1504万元,约占全县生产总值的1.6%。
1.5农业品牌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逐步加大
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累计认证总数3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认定总面积2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0.59%。成功注册了“西盟米荞”商标。2014年成功引进了西盟米荞佤山部落有限公司、内蒙商会、普洱腾临茶业、西盟昊阳农牧开发公司等共招商农业项目8个,引进资金9500万元。
2西盟农业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散:植面积分散,特别是蔬菜产业,各乡镇均有分布,未形成规模连片种植;小:农业企业规模小,带动力不强、产业链短,仅限于初级产品的加工,利润空间小,链条短,对带动农民增收的潜力未真正得到发挥;低:种植管理水平量低,标准化程度低,还未建立完整的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弱:基础设施弱,抵御自然灾害和防范风险能力弱。二是农民专业化组织程度不高,农村经纪人少,农民获得的农产品供需信息渠道窄,不及时,农产品运距长,成本高,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示范引导作用不明显。
3推进农业产业建设的建议
3.1扶优扶强农业龙头企业
农业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是农户与大市场连结的“桥梁”和“纽带”,只有龙头企业真正的强起来,才能彰显出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产业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要从、财政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和改善发展环境等方面给予扶持,为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2加快特色基地建设,着力培育主导产业
围绕区域特色和主导产业,加快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着力做大做强橡胶、甘蔗、西盟米荞、西盟冬瓜猪、茶叶等特色主导产业。
3.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健全农业招商项目库,力争在引进农业加工项目上取得突破。积极协助西盟佤山部落有限公司做好西盟米荞品牌建设和服务工作。
3.4建立健全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
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自愿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认真落实合作社法和省、市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措施,支持合作社项目建设,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5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关键词]农业保险;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财税支持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和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农业风险保障的重要性。而农业保险的“三高”(高风险性、高赔付率、高亏损率)特征决定了没有的性支持就难以实现可持续经营。2007年以来在全国6个省区试点推行、现全国有近九成省份开展的性农业保险是一种财政补贴型保险。其实质是通过在保费方面的补贴支出,并通过大面积的普及推广,将可能出现的农业生产风险部分转移到保险经营主体和未受灾农户,从而既达到保障农业生产的目的,又适当减轻巨额救灾支出压力。在这种保险模式下,能否调动农户和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商业保险公司、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互助保险公司、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等)的积极性是性农业保险能不能搞起来、能不能搞好的关键。各地试点表明,保证并尽量提高的保费补贴支出对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起了重要作用,但如何提高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参与积极性,以确保性农业保险顺利实施仍是值得探究的一个现实课题。
一、影响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的障碍分析
尽管性农业保险试点中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减轻了农民付费的成本,提高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缓解了以往农业保险“农民保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的尴尬局面,但性农业保险中的一些客观障碍仍存在,影响了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参与的积极性。
1农业保险的高风险使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综合赔付率居高不下。农业产业是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产业,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不仅发生频率大,而且损失集中、覆盖面广,其赔付率要远远高于一般的财产保险。以许多国家的经验,农业保险经营组织的综合赔付率(即赔偿与收入保费之比)一般都很高。以美国为例,1982~2004年只有6年赔付率低于1。在有的发展中国家,其赔付率经常达到2以上,甚至更多,均高于保险界公认的70%的临界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国家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能够完全覆盖灾害赔偿和管理费用。另外农业风险由于其时间和空间的高度相关性,一旦发生,可能会在短时间内使大面积范围内的保险对象同时发生灾害事故,遭受巨灾损失,导致保险公司难以承担起赔付额以致亏损严重。
2农业保险经营高成本可能造成保险公司的亏损而挫伤其参与积极性。农业保险业务不仅风险高,而且经营工作开展难:一是定损理赔难。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难以准确估计其损失;被保险人四处分散,标的分布四面八方,一旦受损,现场勘查定损、赔付兑现的工作量很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对时间的要求紧迫,加之有些地方交通不便,更是增加了理赔工作的难度。二是保费厘定难。由于农业生产的危险主要是自然灾害,发生极不规则,各地在受灾频率、程度及灾害种类上各不相同,而且自然灾害往往具有伴发性,还可能引起其他灾害的发生,加之农村中有关灾害情况的统计资料不全,加大了对危险发生频率测定的难度,使得保险经营主体对种养业等具体项目的损失进行费率厘定需要有专业的评估。这些困难增加了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成本。。而且由于农险业务的社会公益性,大部分地区的都不允许承办者有利润,这样很可能造成保险公司的亏损而挫伤其参与积极性,不利于农险工作的持续良性开展。
3农业保险中委托方与受托方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态度由过去的大力发展变为谨慎从事。由于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在农业保险的委托关系中,农业生产单位作为委托方处于信息优势方,作为方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往往是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导致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比较严重,受农业自身属性、小农意识和文化素质的影响,特别是法律法规制度的缺乏,监督控制成本难以降低。据统计,道德风险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占农作物保险赔偿的20%。加上农业风险的地域差异性和个体差异性很大,管理难度大,有效监管成本高,农业保险的逆向选择也很严重,使得农业保险经营者赔付率居高不下。
二、调动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参与积极性的探讨
农业保险经营管理上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业保险必须由扶持。当前我国性农业保险中保费补贴水平较低,在税收上除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免征收营业税外,并没有推出新的优惠,而且对保险企业经营管理费用没有进行适当的补贴,从而使引导保险经营者积极主动开展农业保险的引导作用大打折扣。调动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需要全方位的支持。
1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所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农业保险业务高成本、高风险、信息不对称等特点造成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难以获得一定收益水平,所以许多国家对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所承担的税负给予一定的优惠,以吸引各方资本参与到农业保险的经营领域。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力度最大的是美国,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规定,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一切财产,包括分支机构、资本、准备金、结余、收入、财产权和免赔款,免征一切现有和将来可能开征的税收,包括国家所征税种、各级地方所征税种;私营农作物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和向公司提供再保险的保险公司均免征一切税收。联邦到地方各级对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使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除了其业务成本外不再有其他方面的负担。日本财政为农业保险提供了力度很大的税收优惠,《法人税法》中将农业共济组合、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纳入公益法人的范围,只对由收益事业所产生的所得进行课税,对其他所得不课税。在日本《农业灾害补偿法》中除规定农业保险的所得税率为22%,营业税率为5%~6.5%之外,免除征收其他一切赋税。适当的优惠税收也是我国大力倡导开展性农业保险的必要措施。根据现行税法,除免征种养两业农业保险的营业税,以营业税为计征依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因营业税免征而免征,同时对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外,并无其他财税优惠。针对这种税收优惠力度小、范围窄的情况,为了更好地提高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积极性,应扩大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力度:一是对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以外的其他农业险产品也免征营业税,特别是将营业税的免征范围扩大到农村家财险、人身险和健康险等其他涉农保险业务。二是对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可在一定期间内免征或减征所得税,增大保险费的返还比例,提高其对农民保险费的支付能力。三是允许农业保险经营主体从经营盈余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保险准备金,并在税前扣除;甚至可规定对经营性种养两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可以将其全部盈余作为农业保险特殊风险准备金提留出来,用作其农业巨灾风险补偿的积累,以增强其抵御农业保险风险的能力。
2提供经营业务费用补贴。国外对农业保险经营者的补贴主要用于补贴经营管理费用。如美国从1995年开始,为开办农业保险的19个公司提供相当于其农业保险费31%的补贴;日本在这方面的补贴也高达50%~60%。针对我国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成本高的特点,参考国际上许多国家的经验,并考虑我国具体的财力状况和实践经验,应为各种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提供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补贴,以提高其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2006年《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特别提出要“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具体到操作中,应遵循分级负担、区别对待的原则,即性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全部经营管理费用由承担;地方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费用由和地方两级承担;对商业保险公司则根据其年经营农业保险的业务量按保费收入的10%~20%左右向其提供经营费用补贴。对于比较偏远、农户保险意识薄弱、农业保险业务开展比较困难的地区,财政适当加大补贴,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拓展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性农业保险业务。
3提供再保险支持和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农业保险巨灾风险比较多,大面积干早、洪水、台风等风险事故往往会给直接保险人带来超过责任准备金数十倍的损失,从而导致经营机构破产。为保证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财务稳定,提高其经营农险的积极性,需要财政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的后盾,通过再保险机制和风险基金来分散风险。。另外,和省级还应通过适当机制筹措资金建立巨灾风险基金,例如从保户缴纳的保费中列支部分资金共同建立农业保险风险基金,用于弥补保险公司巨灾之年的亏损,借以平衡农业保险的经营。根据实践经验数据,一般以保费收入的10%计提巨灾风险基金比较合适。就全国而言,如果巨灾风险基金只提供60%的财政支持,在70%参保情况下,则每年需要财政预算安排5~6亿元。
4创新农业保险支持机制——以险养险。在提高保险公司积极性方面还有一点值得特别指出,那就是大多数地区在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险时都会提出“以险养险”这一措施,并把它当作解决性农业保险亏损问题的最重要手段之一。“以险养险”是一种对开展性农业保险的公司中部分商业保险险种提供相关支持,并通过这些险种的收益来弥补性农业保险亏损的方法。从上海等地的实践经验看,把以资源配置为主的保险与农险捆绑式结合,是弥补农险亏损的重要途径。。第二,保险公司的性和商业性两类保险业务的盈亏如何核定。第三,在“以险养险”中如何维护商业保险市场的平衡性和公平性。只有上述三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险养险”才能真正成为性农业保险的“强力助推器”。
三、支持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参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对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支持要与的财政能力相适应。农业保险过高的赔付率与过高的管理成本,需要的财税支持。但近年来,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在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和补贴力度的情况下,农业保险并没有按照的意愿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相反性农业保险的发展使陷入沉重的财政负担。如美国,1980~1999年举办性农业保险的总成本是150亿美元,仅1999年一年给农作物保险的财政补贴就达22.4亿美元,其中保费补贴13.53亿美元。以此为教训,在我国的性农业保险试点中,对农民的保费补贴和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费用补贴水平及税收减免优惠的力度一定要考虑国家的财力,既要促进性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又不能给财政带来太大压力。
(一)积极提升技术以降低干旱灾害的影响
一是要致力于发展节水型农业,从而提升农田的灌溉率。要努力推行各类新型节水技术,不断提升节水的力度。其重点要应当不断推进灌区节水改造以及多种新型节水技术的推广,从而强化对灌区的全面管理,以提升水的合理利用效率。节水技术的主要内容是积极推广包括喷灌、滴灌、微灌以及灌区推广渠道防渗等技术。当前,在生产过程中的管道节水技术已得到较为妥善的解决,但是存在问题较为显著的则是大田作物如何节水。如今,在小麦灌溉中比较常用的为喷灌,但是对于玉米之类的高秆作物灌溉则应当采用微灌的形式。微灌不但能够提升水的利用效率,让农作物不断增产,且对于不同的土质均具有相当理想的灌溉成效。全球各国的节水实践已经证明了微灌是一种最为省水而且效果最为突出的一种先进灌溉技术。在我国干旱地区,十分迫切地需要发展这一技术。应当以保障当地农产品有所增产的基础上,全面应用所有具有成效的节水技术以及更加先进的现代灌溉技术,更加合理地开发与改进水资源的配置情况,不断提升目前灌溉工程所具有的灌溉效率,从而合理地推广包括管灌、喷灌以及滴灌等技术在内的新型节水技术,从而在最大的限度上降低农业生产对于当地水资源之消耗,从而实现节水以及增产等双个方面的目的。二是要强化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推广避灾和减灾等技术。要制定出更加适用、更为可行、更加行之有效的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案,通过将改造中、低产田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以高新节水技术的建设为中心,大力强化我国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要针对当前我国防灾减灾发展中技术的推广极为落后的现实难题,由国家积极加大资金投入的额度,在工程技术研发、农业基础设施科技人才的培育等各个方面进行大力支持,并且在干旱灾害频繁发生的地区建立起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体系,从而在最大限度上提升应对干旱灾害之能力。三是要积极运用各类高新技术以全面提升当地的防灾抗旱等能力。要致力于提升抗旱工作的现代信息化工作水平,积极引入远程自动遥测技术、3S技术、通信网络技术以及数值预报、数据库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从而为当前的抗旱工作提供最新技术的保障。同时,还可考虑引入现代生物技术,创建农作物抗旱栽培新型体系,主要包括了使用科学的方法来选育各类高产抗旱作物以及耐旱作物品种,这样一来还能显著提升农作物的抗旱能力和水资源之利用率,这对于全面提升干旱地区农业生产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进而全面提升抗旱能力来说意义十分重大。
(二)不断改进完善抗击干旱灾害的制度体系
一是要深入健全完善我国的抗旱法律法规制度,从而保障抗旱工作能够高效而又有序地开展起来。如今,在法制保障上,中国已经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中心,以河道管理条例等进行配套的抗旱防灾法律法规体系。在此基础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开始陆陆续续地实施了一大批关于抗旱工作的配套性法规。健全完善的抗旱法规体系可以说是相关部门实施好抗旱工作的十分重要的基础以及前提条件。通过强化抗旱法规制度建设的力度,能够让各地区以及各个部门在抗旱工作之职责以及行为规范变得更为明确,进而保障我国抗旱工作能够高效、协调、有序地运转起来。二是要健全完善社会化的抗旱服务机制,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抗灾意识。抗旱服务组织理所当然地要成为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要强化对各类抗旱服务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尽可能地发挥出长期可持续的抗旱效应。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我国全民抗旱减灾教育,不断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的抗击干旱的风险意识,以来来做好应对旱灾的充分准备。
(三)运用经济手段来抗击干旱灾害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一是通过经济手来加强节水工作,推动节水型农业经济的发展。面对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愈来愈短缺的实际状况,应当逐渐形成与完善水权制度。强化以取水许可以及水资源的有偿使用机制为主体的用水管理制度体系,依据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制定与落实更加合理的水价确定机制。与此同时,还应当形成农业产业节水激励体系,运用经济杠杆的突出作用,有效地杜绝各类水资源的浪费,实现更加合理地用水。二是创建新型农村金融制度以应对各类旱灾。要积极拓展农发行的业务范围,更好地发挥出性银行所具有的积极导向性作用;要强化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步伐,为“三农”发展提供更为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要致力于深化农业银行服务农业经济之力度,推动对我国农村市场急需的金融需求服务,让其能够在积极支持我国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创建,大力扶持优质粮食工程与商品粮基地建设,大力开发新技术农业等,从而妥善应对好旱灾等方面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三是健全完善和推广我国的性农业保险工作,切实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我国的农业生产风险。干旱灾害属于频发性的自然灾害,一旦依据商业化保险费率来核算保费的话,不管对于农民,还是对于保险公司,均为非常大的负担。所以,一直以来,干旱灾海始终游离在我国的农业保险责任范围以外。所以,自从2007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实施财政大力支持下的性农业保险,明确了保险金额是由财政、地方财政以及农户个人三方共同加以承担。然而,因为财政等方面的因素,我国的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推广不够顺利,在制度上亟待不断健全完善赔付率,而且在承保的品种以及创建巨灾基金等各个方面也和西方发达国家具有相当大的差距。因为性的农业保险事业往往能够在预防干旱灾害等农业自然灾害之中发挥出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国家理应高度重视对农业性保险实施上的扶持,切实增加当地财政对于农业保险所给予的补贴额度,从而尽快地形成全国性农业巨灾风险基金。与此同时,还应当积极鼓励目前已有的商业保险企业参与到农村以及农业保险业务之中,并且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宝贵的经验,从而持续推动我国的农业保险体系更加趋向于完善。
(四)落实农业干旱灾害风险管理体系
要通过完善农业干旱灾害风险管理体系,统筹协调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就经济管理的视角而言,对于旱灾所进行的管理应当从控制旱灾往灾害管理加以转变,并且切实提升系统化意识、风险意识以及农业资源意识。要形成富有成效的干旱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合理运用各类举措来加强灾害风险管理。具体而言,就是要建立健全干旱灾害的风险管理咨询机构,从而为旱灾风险管理的主体提供各类咨询服务。
(五)健全农村农田水利管理工作
干旱灾害的巨大冲击将直接推动节水灌溉事业的发展,并且加速水利工程建设的进程。面对着当前我国农田水利建设之现状,全面总结各类经验教训,认真修订符合我国农村水利工作实际的各项规划,从而建立起引导的新机制,从而实现大力扶持、群众积极投资、用户参与管理的新机制。要通过强化我国的基本农田建设与水利设施建设,能够持续提升自身抗击旱灾的能力。
(六)推进生态建设以实现生态平衡
笔者觉得,推进生态建设之根本目的并非只是简简单单的植树造林,也不是单一地追求所谓的森林覆盖率,而是要在实现避免旱灾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当地的生态平衡。我国北方地方旱区的干旱气候条件就决定了这一地区所具备的生物特点。所以,致力于强化该地区生态建设,就一定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全面分析各方影响,从而探索出一条不仅能够确保生态平衡,而且还能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新路。
二、结束语
[关键词] 河南 农业产业化 经营 问题
由于河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只有在正确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才能提出相应的、有针对性的措施与解决方案。因此,全面把握河南省农业产业化展中普遍存的问题,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本文的逻辑展开。
一、大型骨干龙头企业较少,龙头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带动能力不强
河南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近年来,已有少数发育成型,并产生了一定的经济与社会影响力,但多数产业化组织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龙头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带动能力不强。全省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3670个,但真正规模较大,辐射面广,带动能力较强的企业仅有318个,占8.67%。大型骨干龙头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经营较少的原因,一是河南省有实力的大型工商企业相对不多而省外的大型工商企业因投资环境问题进来的少。二是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管理”成本较高,若缺乏相应的合作组织或其他法人中介组织对接,工商企业很难以“公司+农户”的形式“加”得动许多分散的农户。因此,需要有相应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企业”和“农户”之间的“中介”和“桥梁”,但目前河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尚未成长起来,还没有担负起这方面的职责。
二、产业组织结构松散,一体化程度低
农产品产加销各环节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不完善,不规范。。同时,也存在与农户负盈不负亏的问题,与农户建成利益均沾的共同体容易,建立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则很困难。即使有一些约束企业和农户的合作合同,由于缺乏相应的仲裁机制,一遇市场变化也就变成一纸空文。比如,信阳市所属的一个县的棉麻厂,为解决企业的原料问题,曾与本地近万户农民签定苎麻协议,但后因市场疲软等种种原因拒收,使农民蒙受不少经济损失。目前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还缺乏系统性和权威性,其联结方式严格说来,内没有成一体,外没有成龙型,只是带有自发的倾向和意愿,而没有进入自主的状态。
三、农民组织化程度比较低
目前,全省尚有五分之四的农户游离于农业产业化组织之外,分散的农户无力抗御市场风险,不能有效的和大市场接轨。农业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发育程度低,运作还不够规范,带动能力差。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于至今仍无明确的法人地位,导致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据调查统计,全省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辐射的农户占全省总农户数量的20%左右,其中靠中介服务组织联结较紧密的农户仅占5%,其余15%的农户靠龙头企业直接带动,多处于松散连接状态。在加上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能为专业化生产提供系列、及时、有效的服务,致使广大农民在产业化经营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滞后性,也延滞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四、区域产业结构趋同性日益明显
从调查看,无论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规模,还是在实际工作中,均存在一定的雷同性。各地都在选择主导产业、确定若干龙型经济、若干龙头企业,而这些都是在所辖的行政区域内,在对资源、市场、生产能力和加工能力底数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下确定的,优势不明显。一些地方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进行市场调查,没有充分利用本地的资源优势,盲目发展的问题比较突出。在农产品加工方面,也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比如,中华米酒本来是信阳的一个很有名气的产品,一度销售情况良好,可是近几年全市先后上了近10家产品雷同的米酒厂,有的还是不具备规模效应的村办小厂。低价倾销使大家都没有得到好处,而且对中华米酒也造成了极大的市场冲击。在产业化经营非常密集的行业,如蔬菜、水果、粮食等行业无序竞争和浪费现象非常严重。
五、资金短缺,产业化经营升级困难
农业产业化是一个相对封闭的链条,从龙头企业――商品的销售――基地的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目前资金短缺,严重制约着农业产业化经营升级。一是相当一部分企业,缺乏扩大生产线和技改资金。二是受市场疲软影响,暂时有些困难的企业,缺乏维持生存资金。三是企业在收购季节收购农产品时,缺乏足够的流动资金。比如,信阳华栗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扩大板栗的收购量,该公司自行解决了板栗储藏问题,原料可以一次性收购,收购资金就需要贷款1200多万元。而华栗只在一个县级建设银行开了户头,这家银行最多每年提供300万元~500万元贷款,占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量的三分之一。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公司的原料收购不能到位,只能分期分批地从农民手中收购原料,增加了成本。四是新发展和扩大规模的龙头企业由于种养环节周期较长,市场行情变化较大,种养、加工销售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制约产业化的发展,金融部门信贷以短期、高效、快投、快收见效益为目的,大多数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资金难以得到信贷支持。
六、不到位,不适应
由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对而言是一个尚处于初始阶段的新生事物,在金融、人才引进、土地利用、税收等方面至今没有明确规定,保护措施也不到位,既不利于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也给有些部门乱收费留了空子。管理也不适应。产业化涉及多行业、多部门,但目前的管理是分行业、分部门、分层次,按所有制管理,各个职能部门都希望加强微观管理职能,力图参与具体的经济活动。这种部门分割状态的造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严重脱节,加大了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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